鲁农产业字〔2025〕6号
各市农业农村局、沿海市渔业主管局,有关单位:
为深入挖掘全省“土特产”资源,构建完善山东乡村富民产业培育体系,加力推动乡村振兴,确定组织开展2025年全省乡村特色产业名优产品“大展评”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活动目的
认真落实省委、省政府部署要求,进一步促进农产品消费提档升级,通过“大展评”活动,遴选推荐、集中展示我省乡村特色产业名优产品,培植农业特色品牌,搭建产销对接平台,扩大全省乡村特色产业知名度和美誉度,助力农民增收、农业增效,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。
二、展评内容
(一)展评范围
以粮油、蔬菜、水果、畜禽、水产、林产等为原料的初加工产品、精深加工商品(休闲食品、保健食品、饮品等),不包括初级农产品、鲜食农产品。
(二)展评标准
①产业地域特色鲜明,种养殖、加工规模较大,从业主体具备食品生产许可等资质,产品符合相应国家标准。
②产品需产自省内,主要包括种植、畜牧、渔业等特色产业的衍生品、加工产品等,具有合法生产资质和注册商标。
③产品是市场主体的主推、爆款、主打商品,包装完整、标识清晰,能够代表行业特色、企业形象,市场占有率高,在细分市场占有率居同类产品前列。
④产品品质优良、市场前景好、附加值较高,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。
⑤近三年产品质量抽查检验均为合格,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事件。
(三)展评程序
一是自愿申报。从事乡村特色产业名优产品经营的相关主体,对照展评标准,提供相关生产经营信息及附证材料。
二是市级推荐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、渔业主管部门,审核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情况后,推荐参加“大展评”活动,原则上每个市场主体同一产业推荐不超过3个主打产品。
三是综合筛选。省厅组织山东“齐鲁农超”农副产品展示交易平台,开展网络投票、专家评鉴等,确定全省乡村特色产业名优产品榜单。
三、结果运用
(一)将通过评鉴的产品纳入山东乡村特色产业名优产品目录重点培育。
(二)“齐鲁农超”为通过评鉴的产品颁发证书或奖牌,在平台集中展示推广。
(三)通过官网、媒体、公众号等进行宣传推介。
(四)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级农业展会、省级农业展会、“山东好品”巡礼、中国农民丰收节等,推荐采购商与企业进行沟通洽谈,拓展销售渠道。
四、有关要求
请各市对照评选标准,积极组织相关产业、市场主体参加乡村特色产业名优产品“大展评”活动,于4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(信息表、附证材料电子版)报送省厅乡村产业发展处。同时,要结合“大展评”,广泛开展特色产业展览、论坛、推选等活动,推介“好品山东”优质农产品品牌,推荐相关主体、产品入驻“齐鲁农超”平台。
联 系 人:省农业农村厅 张同政 0531-51789188
电子邮箱:sdcyh@shandong.cn
附件:1.山东省乡村特色产业名优产品基本情况表
2.各市乡村特色产业名优产品汇总表
山东省农业农村厅
2025年4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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